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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17:34:15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本溪日报  

  10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世民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付春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本溪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孙付春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孙付春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在本溪振兴发展的关键时刻,能成为本溪奋斗者和建设者中的一员倍感荣光,将视信任为责任、视使命如生命,在以市委书记吴澜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夙夜在公、埋头苦干,尽心竭力推动本溪发展,不遗余力增进民生福祉,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李景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代理市长孙付春提出希望:要忠于宪法,牢记宗旨,信守承诺,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珍惜组织的培养与厚爱,珍惜全市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珍惜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以市委书记吴澜为班长的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 凝聚共识,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本溪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华、李萌娇、姜华、王悦武、富晓明,秘书长张维利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轩,副市长栾奎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景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山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