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及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 张一诺】 按照市委部署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9月23日、2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及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本溪大峡谷、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欧洲城六期本府项目、市第十二中学主校、环球商场和本溪枫叶商务酒店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及实施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工作汇报,对我市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专业化、职业化。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全市整体安全水平。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喜庆节日即将到来,各相关企业、单位和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职,及时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执法检查之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培训动员会议。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为检查组成员做了《安全生产法》业务培训。
市领导吴世民、李萌娇、于庆伟、牟傲风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