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溪检查《辽宁省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8月29日、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队来溪,对《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桓仁满族自治县火车站大桥,对应急防范设施、水源地勘界标识、围栏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随后对自动监测站建设、五女山庄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拆除、万乐岛码头拆除、辽西北调水工程取水口建设、万乐岛关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于庆伟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并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桓仁满族自治县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张铁民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要更加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克服困难,积极行动,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