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情况的调查
市人大环资城建委
为推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广良带领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就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客运集团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我市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服务水平的“窗口”,也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象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城市公交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难题、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积极建设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公交线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水平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我市公共交通得到了长足发展,四通八达遍布全市的公交车,使整个城市充满了活力。目前,我市共有公交线路42条,车辆708台,日均运送70万人次,日均运行6000余台次。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我市城市空间的扩展,城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百姓对公共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主要体现在: 1、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市共有公交停车场6个,占地面积101400平方米,仅可容纳车辆507台,尚有348台车辆无法入库停放,部分公交线路车辆夜间不得不路边停放,导致公交车辆被破坏、损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且车辆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百姓意见很大。公交站房60%以上属临时租用,每年租金100多万元。由于缺乏足够的公交基础设施,职工的更衣、如厕、休息等自身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也无法保证公交运营质量、运营效率和服务效果。在城区的规划建设中,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区现在尚未规划建设场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如大峪地区和桥北工业园区。一些已经规划尚未建设的,由于资金、建设时序等原因,建设进度缓慢,如姚家、程家、新立屯等停车场因缺少资金尚未动工建设。 2、150台公交车辆已达报废年限,更新改造迫在眉睫。目前,公交车辆老旧程度比较严重,5年以上的车辆达341台,占车辆总数的48%,近几年来,由于车辆相继达到报废期限,客运集团每年都面临着100余台车辆更新改造任务。去年,市政府投入1700万元,市客运集团自筹3800万元,完成了126台车辆的更新任务。今年,市客运集团的4路、5路、17路、18路、19路、26路、15环等7条公交线路的150台车辆已到报废期限,车况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本溪地处山区,坡陡弯急,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安监和公安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150台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在今年9月前必须全部下线,完成车辆更新。但目前,城投担保、财政贴息等相关政策资金没有落实到位,急需政府协调解决。 3、企业政策性支出不断增大。按照《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去年,我市实行了“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政策,为10万老年人办理了免费乘车优待证,市客运集团为此承担了3000余万元的社会公益支出。今年,市政府又实行了“未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半价优惠”的政策,据统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左右,企业为此又将承担4000余万元的巨额支出。省内其他城市如沈阳、鞍山、丹东等都由政府给予公交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但目前我市财力有限,并未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去年,市客运集团一年的运营成本为2.2亿元,年经营收入仅为2.11亿元,年亏损892万元,其中仅燃油价格上涨因素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就高达2500万元,加之客运市场出租车不规范运营、黑车违法运营等问题,企业经营严重入不敷出,发展举步维艰。 4、企业职工工资远远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目前,市客运集团现有职工6700余人,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1258元。而去年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67元,职工工资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导致人才流失。上述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为我市建设“三都五城”提供交通保障,进一步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百姓提供快捷方便安全的出行方式,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公交场站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统筹兼顾,将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改造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新场站的建设投资可从土地出让金中支出,并由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场站建设,确保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国有资产长期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市政府应认真研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尚未规划的,将场站建设纳入到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重新修订规划。已经规划的(如沈溪新城的2万平方米公交停车场),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建设主体,加快建设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要严格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受劳动力、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市客运集团陷入经营困难境地,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去年,更新车辆投入大量资金,还有1500万元购车款尚未还清。今年又面临150台老旧车辆更新任务,资金尤为紧张,上半年职工开资需要靠向外借款。因此,市政府应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帮助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充分利用信贷、担保等融资平台,为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3、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应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研究解决目前我市公共交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充分落实系列惠民政策的同时,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票乘车等所增加的支出,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减轻由此给企业增加的经济负担,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实事求是地确定市政府给予公交企业的补贴额度,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与价格优惠机制。市政府应协调地税、工商、公安、交通、建委、国土、房产等部门,适当减免或返还企业上缴的税费。充分保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用于城市交通建设。 4、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市政府及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为百姓提供安全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