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983年4月至1988年1月) 第一次会议 于1983年4月7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本届市人大代表420人,出席会议代表410人。会议审查批准6个报告:市长连承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本溪市198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计划安排的报告》(书面),市财政局局长张谦益作的《本溪市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甦作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震宇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另外还通过《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决议》,《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关于全市人民积极参加建设、管理城市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本溪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主任张德魁,副主任刘景惠、刘向明、章光安、韩殿明、吴非,委员丁华强、刘烈、刘宏珊、刘金黎、孙丽(女、回族)、孙贵东、孙耀华、李泽春、李保家、李德一、杨萍(女、回族)、杨玉清、杨竞光、宋瑞平、赵淑芬(女)、赵静山、侯树忱、秦尔庸、顾匡世、徐文章、高月、高静臣、曹安业、黄培森24人;选举市长连承智和5名副市长于国磐、王永春、龙献福、王玉兰、由作武,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震宇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选举由作武、关百成、赵桂芝等45人为出席辽宁省第六届人大代表。会议提出提案224件。
第二次会议 于1984年3月6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62人。会议审查批准6个报告:市长连承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谦益作的《本溪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关于本溪市198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4年计划安排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德魁作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震宇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尽快实现我市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而奋斗的决议》。大会补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庚河、周玉贵、张春沛、姜祖强、崔兆梅(女),共5人。会议提出提案106件。
第三次会议 于1985年5月6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98人。会议审查批准6个报告:副市长于国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路作的《本溪市198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德新作的《本溪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德魁作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方平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作出3项决定:①关于同意连承智请求辞去本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②关于同意刘景惠、刘向明、章光安、吴非请求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同意刘金黎、刘烈、杨竞光、孙耀华、侯树忱、曹安业、高静臣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③关于同意王震宇请求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补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人:傅平、刘宁、房振荣、李泽春,补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冯元良、朱克庆、梁光增、韩立文(女),补选副市长1人沈玉成,补选的市长人选在正式无记名投票选举中因没超过半数选票而落选;补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范方平。大会提出提案111件。
第四次会议 于1986年3月21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本次大会代表422人。会议审查批准6个报告:副市长于国磐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路作的《本溪市198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董连胜作的《本溪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德魁作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尔康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还作出了《依法治市的决议》和《颁发市民守则的决议》。会议增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7人:王福学、张忠岭、赵国丰、贺登国、崔秀萍(女)、崔繁南(朝鲜族)、傅金华,补选市长于国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生。会议提出提案109件。
第五次会议 于1987年3月14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代表413人。会议审查批准7个报告:①市长于国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②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路作的《本溪市198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计划安排的报告》,③市财政局局长董连胜作的《本溪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概算的报告》,④副市长王永春作的《关于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德魁作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生作的《法院工作报告》,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魁明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大会提出提案100件。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