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954年8月至1956年11月) 第一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10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3人,出席会议代表212人。会上,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孙平作《关于学习讨论宪法草案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赖汉英作《关于拥护中央人民政府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报告》,市长李宁作《关于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市教育局副局长韦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高小、初中毕业生的报告》,市民政局副局长连承智作《关于检查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大会选举了吕正操、张维桢、刘澜波、杜者衡、李恩业5人为本溪市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和《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决议》。大会提出提案2928件。 (1954年10月,市长李宁调离,辽宁省人民政府任命章云龙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1月29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2人。会议审查批准了市长章云龙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友生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2项相应决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决定本溪市人民政府改称本溪市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了本溪市市长章云龙,选举本溪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王甦、王河、方滨、孙平、徐宏文、余大尹、沙正绪、金玉臣、宋长恩、姚立、韦若、高宇民、高启宇、高辑五、阎纯志、郭福秀、章光安、褚会东、赵克英、罗越嘉、邓守屏、韩庆山22人,首次选举本溪市人民法院院长朱友生。选举王恒成、任志远、章云龙等23人为辽宁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提出提案215件。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9月2日在市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1人。市长章云龙作关于《继续巩固和发展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成就》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高宇民作关于《为继续深入地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而奋斗》的报告。通过了《辽宁省本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四次会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4月16日在市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3人。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长章云龙作的《关于本溪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工作情况和1956年任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友生作的《关于1955年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赵克英作的《关于195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作出3项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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