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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11:18:4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王海洋】 8月16日,记者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以《本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完成好六方面重点工作,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市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已联合下达行动方案。我市结合实际,本着问题导向、对标整治,结合实际、分类实施,注重保护、留住乡愁,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年里,我市将组织市住建、财政、农委等部门和县、区政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六方面重点工作。桓仁满族自治县被确定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计划试点县,示范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通过整治工作,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县域规划实现全覆盖,城市近郊区和经济较发达的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到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逐步实现常态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基本完成,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省级及以上卫生县城(乡镇)比例达到5%;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6套,保证已建成投用的污水处理厂有污水可处理、能正常运行;积极打造“四好农村路”,新增农村公路178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到3958公里;减少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利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新建美丽乡村50个,实现全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0%。 副市长刘旭东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