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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履职尽责促发展 以人为本解民忧

来源:本溪政务网 发布时间:2009-01-03 09: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二○○八年工作回顾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1个,作出决议决定5项,形成审议意见6项,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开展视察检查活动38次,为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监督工作实现新进展

 ——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从未来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总体发展思路、区域产业定位、布局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关于本溪新城规划建设的建议,为加速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沈本一体化”战略奠定了基础。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针对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专题视察了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促使有关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常委会还检查了台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建议政府搞好对台资企业的服务,积极发挥台商作用,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围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07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1—8月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围绕建设新农村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围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专题视察检查,检查了《种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执行情况,对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查,推进了一些“三农”问题的解决。

 ——围绕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提升人口质量提出建议;组织代表多次专项视察太子河、细河流域污染治理和太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情况,组织开展了市场物价、城市建设和道路改造、“小铁选”企业影响生态环境、城市供暖等方面情况的调查,开展了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碧水蓝天”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了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常委会重视群众申诉控告和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公民申诉案件91件,对其中18件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接待群众来访2400余人次,转办群众来信211件,推动了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视察了我市公共安全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的报告;视察了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听取了市检察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情况的汇报。改进监督司法工作促进了司法为民,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保障。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常委会根据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在总结经验、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确定了10个重点立法项目。立法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制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急用先立原则,把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有特色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坚持制定法规、修改法规和废止法规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采用动态立项的方法,确定为立法调研的8个项目,在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时可转换为制定项目。

 ——完成年度立法任务。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去年制定了两部地方性法规。一部是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制定的《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另一部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制定的《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注重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使法规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备案审查机构,组织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作了明确规范。

为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认真抓好代表培训。常委会把加强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举办了3期人大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培训班,培训了153名新代表;采取举办法律讲座、以会代训、会前专业培训、培训骨干代表等方式,对全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举办了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推动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交办的“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本溪市教育管理条例”和“地方名牌产品保护条例”3件代表立法建议案,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办理。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383件,其中375件及时交由市政府办理,其他8件协调有关方面办理。在市政府及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100%,解决率60.5%

 ——积极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常委会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共邀请4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活动50余次,提出意见和建议80余件;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修订了《关于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加强常委会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常委会注重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增强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先后组织修订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和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等工作制度,修改和完善了机关政务、会务、事务等方面规章制度,使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了13个具有一定质量和深度的调查报告。同时,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研究探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