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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对《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3 10:46: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解《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取得的成效,总结分析该条例在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到市安监局实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听取市安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召开了由本钢等重点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这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他们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该《条例》的实施效果和立法质量整体情况良好,是一部合法、有效、实用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但是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等有待加强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修改《条例》中与新的上位法、新形势、新情况不相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重点制度;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法;大力推进社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

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对该条例出台后所发挥的作用和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在今后工作中,各地要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切实执行好条例。三是全面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我们应当做到一手抓安全,一手抓生产,做到相互促进。(王 楠)

 

编辑:李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