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广良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08-12-26 16:13: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08年12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因工作变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郑广良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广良同志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 编辑:白武新 【打印正文】